一、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规定最新内容有哪些
通常来讲,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整个项目圆满完成并且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之时方予以归还。此举旨在预防承包商在合约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违背合同条款或者违反约定等行为,同时承担因此类行为而给业主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当超过合同预付款的数额。承包商有责任确保其所提供的履约担保在业主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竣工证书)之前始终保持有效性。而作为业主,则需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后的第28个工作日之内将履约担保如数返还给承包商。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二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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