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人公司职务侵占罪罪如何定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则,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从业人员滥用职权,将本应属公司财产擅自占为私有,且涉案金额已达较大程度,则应当被判定犯下职务侵占罪。
所谓的定罪与量刑,皆需依照确凿证据,以实质侵害的数额为准绳。
若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须缴纳罚金;
若数额巨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罚金;
若数额特别巨大,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罚金。
值得一提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特之处在于,其股东与员工往往为同一人,这无疑会对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产生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界线可能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在定罪过程中,必须深入剖析该人的职务权限以及侵占行为的本质特征。
倘若该人的确是通过职务上的便利,并且其侵占行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那么便可以按照职务侵占罪进行定罪。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具体数额的认定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决定,而数额的大小正是影响定罪和量刑的关键要素。
若数额未能达到“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的标准,那么很可能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
总而言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从业人员如若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且数额较大,那么就应当被判定犯下职务侵占罪。
具体的定罪与量刑,都需要依据侵占数额及相关证据来作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一人公司职务侵占罪如何辩护
在处理职务侵占罪相关案件时,辩护律师可以从如下几个角度进行有效的辩护工作:
首先,可以依据犯罪主体资格是否成立为辩护点,以此提出被告人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请求;
其次,可以针对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进行辩护,从而争取为被告脱罪或者减轻其犯罪情节;
再者,辩护律师还可基于侵犯财产的来源是否属于被告人所在单位的财产这一观点,提出被告人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此外,辩护律师也可以根据被告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来进行辩护,以期达到为被告人脱罪或者减轻其犯罪情节的目的;
最后,辩护律师还可以通过对被告人是否实际实施了侵占行为的审查,提出被告人无罪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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