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假释期间能否出远门

假释期间能否出远门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1972人看过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在完成一定管束后可获假释,但需严格遵守规定。在假释期间,任何长途出行或住址变更均需经过监管机关的审批,以确保社会稳定和继续改造。
假释期间能否出远门

一、假释期间能否出远门

在获得假释并返回家中的人士可以外出进行长途出行,然而这需要得到监管机关的严格审批。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服刑期满且符合特定条件如守规矩、愿意接受教育和改造、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具有深刻的悔过表现以及不再严重威胁社会稳定等因素的被判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在履行一定程度的管束义务之后,有条件的提早释放出来,这个过程即为假释。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假释期间,被宣告假释的人员若欲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迁居,就必须向监督机关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批同意。

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假释期间能交社保

假释之人,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凡用人单位,均应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替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申报手续。若未能按照此规定按时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的,则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该用人单位进行核定,确定其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对于那些自愿选择参与社会保险的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中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样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满足特定标准的刑满释放人员在符合一定要求后有权获得假释的机会,然而,他们必须严格恪守各项规定。在假释期间,任何涉及长途旅行或者居住地址的变动都必须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核与批准,这是为了保障社会安定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持续改造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