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方有精神病,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首先考虑如何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
如果夫妻一方患病并患有精神疾病,则需要以诉讼方式进行离婚处理。
这是因为,作为患者配偶的您,在涉及到离婚问题时,您将担任其合法监护人的角色。
因此,在正式提出离婚申请之前,您应该首先完成监护权的转移手续,然后再开展离婚诉讼程序。
对于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的您,请务必携带以下必要材料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宫提起离婚诉讼:
1.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件;
2.您的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书原件;
4.《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
5.当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确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且无法修复时,可能会经调解失效后作出解除婚约的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以下情况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迹象:
3.沉迷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超过两年时间;
5.其他影响夫妻感情和睦的特殊情况。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您。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若婚姻关系中出现某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另一方可依据相关规定提起离婚诉讼。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结婚前故意向配偶隐瞒自身患有精神病史,且在婚后经过治疗依然未能痊愈的;又或是在结婚时已经明确知晓配偶患有此类疾病,但仍旧选择与其缔结婚姻关系的;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某一方因身心障碍导致长期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症状等情况,均被视为构成夫妻关系破裂的事实条件之一。在此种情形下,倘若当事人一方坚持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无论经过何种方式的调解尝试都无法取得效果,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严肃的法律程序,做出判令准予离婚的最终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遇配偶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情况,需要申请离婚,鉴于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为繁杂(因为配偶的身份既是法定的监护人),因此建议您首先办理监护权的过户手续,然后才能向司法机构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包括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明以及加盖公章的起诉书及其副本来证明诉讼的合法性。在最终判离的可能性上,法院会依据的具体情况主要有:夫妻情感破裂的程度;是否存在犯罪行为,诸如重婚罪、家庭暴力事件或者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等等因素。为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务必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