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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撤销后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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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1511人看过
导读:业务调整或撤销无需补偿土地使用权单位,承包经营协议解除情况包括:承包方自愿放弃,协议中预设解除条件达成,特殊情况下如丧失劳动能力、全家转为非农业或迁居他地,国家建设或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承包方违规导致耕地荒废超期,承包人去世无继承人接续等。这些解除均需保障国家、集体权益不受损害。
土地承包合同撤销后如何补偿

一、土地承包合同撤销后如何补偿

鉴于某些单位因业务调整或其他重大事项撤销而退还其占有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这种情况并不需要对相关单位实施经济补偿措施。

至于承包经营协议的解除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发包方与承包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保证不会损害到国家、集体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承包方主动表示愿意放弃其享有承包权的土地;

其次,在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经营协议时,双方已经事先设定了相应的解除条件,当此条件成熟时,便可据此解除协议;

再者,如果承包方存在失去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等特殊情况,并且本人明确意愿表示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也可视作协议解除的合理依据之一;

另外,若承包方家庭所有成员均已变更为非农业人口身份,或者迁移并定居至外地,亦可视为协议解除的特殊情形;

此外,如遇因国家建设需要而导致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收购或者占用的情况,或者遭遇因洪涝、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造成承包土地大规模受损,完全无法执行原有的承包合同的,同样适用于解除协议的标准;

最后,如果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例如疏于管理和利用,导致其所承包的耕地闲置荒废达两年以上,那么发发包方可依此行使解约权利,回收所发包的耕地。

同样,如果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幸辞世,而且没有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来接替承包责任的,则也可以视作协议解除的正当理由。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

土地承包的最长期限设定在三十年至七十年间。具体而言,关于不同种类的土地,其所对应的承包年限有所差异。例如,对于耕地的承包期限内规为三十年;而草坪的承包期限则可长达三十年至五十年之间;

至于林地的承包期限,则规定在三十年至七十年之间;在特殊情况下,如种植有特种林木的林地,其承包期限经过国务院林业部门的批准,方可适当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关于业务调整或者撤销对土地使用权单位的补偿问题,在承包经营协议终止时,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如果是由承包方自愿申请放弃的;或是协议中预先设定的终止条件得到了实现;以及在一些特殊的状况下,例如,由于承包方出现丧失劳动力、家庭成员全部转变为非农业户口或者举家迁移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情况发生时;甚至当承包经营协议所涉及的地区因国家建设或者自然灾害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义务;另外,如果承包方存在违法行为并使得其耕种的土地造成荒芜超过期限;或者当承包经营者已经过世并且没有合法继承人能够继续接手该合同的履行责任等等,那么此时的协议终止都需要确保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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