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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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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2547人看过
导读:看具体情况了。1、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2、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的话,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为不同的地域地价肯定是不同的。
修路拆迁补偿标准

一、修路拆迁补偿标准

看具体情况了。

1、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2、补偿标准。

具体的补偿标准的话,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为不同的地域地价肯定是不同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修路拆迁补偿给分房子吗

1、在拆迁过程中,对于修缮道路所涉及的建筑物并不一定给予实物性的补偿,该补偿支付形式还可包括现金。

若被拆迁方选择房屋产权置换,市级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房屋作为置换对象,并且需精确计算并付清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以及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异。

2、当因旧城区改造等项目需要对私人居住用房进行征收时,被征收人如果选择在改造区域内进行房屋产权置换,则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及市级人民政府必须按规定提供改造地段或是尽量靠近的地段的房屋作为补偿。

对房屋的拆迁补偿依据其所在土地性质可划分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两种类型。

对于房屋的赔偿标准,主要参考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现实状况。

具体的房屋赔偿金额核算主要基于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地区同类建筑的市场估值作为底数来计算;

而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建设的用于居住目的物业的拆迁补偿,则主要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由国土部门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作为基础来计算相关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看具体情况了。

1、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2、补偿标准。

具体的补偿标准的话,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为不同的地域地价肯定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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