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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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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711人看过
导读:可以。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一、办理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可以。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办理离婚可以不回登记地吗

实际上并非总是如此。

夫妻若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可选择至各自户口所在区域的民政机关进行洽谈,或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援助,并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调解和裁决。

如调解无果,亦可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要求。

在此过程中,需明确起诉地点——即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

但是如果被告方的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所在地并不相符,则应按照被告方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地点进行确认。

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指某人在某处生活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地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可以。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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