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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纠纷劳动监察部门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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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4 · 1759人看过
导读:劳动监察大队不处理劳务纠纷,劳务纷争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首先可尝试协商或请工会协助和解。如协商无果,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雇佣关系纠纷劳动监察部门是否受理

一、雇佣关系纠纷劳动监察部门是否受理

劳动监察大队仅负责处理涉及劳动方面的争议事宜,对于劳务纠纷则无权插手。

若您遭遇了劳务纠纷,建议寻求人民法院的支持以得到妥善解决。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有权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和平友好的协商沟通,或者通过请工会或第三方机构协助,与用人单位一起谋求共识并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若在争议发生后,各方当事人都不愿意进行协商,甚至在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之后仍然不予履行,那么此时就可以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调停。

如果各方仍然不愿接受调解,或者即便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和解协议又未能得到落实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正式的仲裁申请。

若是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依然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二、雇佣关系纠纷可以适用仲裁前置

在涉及到雇佣关系的争端中,如非以劳动权益为核心议题,则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并不受限于仲裁前置程序。

因此,此类案件可直接递交至民事法庭进行审理,无须按部就班地首先进行劳动仲裁。

然而,若涉案双方未能就劳动争议事宜达成调解,或在成功调解之后未能按约履行相关义务,则仍需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一方,除了该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之外,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大队仅负责处理涉及劳动方面的争议事宜,对于劳务纠纷则无权插手。

若您遭遇了劳务纠纷,建议寻求人民法院的支持以得到妥善解决。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有权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和平友好的协商沟通,或者通过请工会或第三方机构协助,与用人单位一起谋求共识并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若在争议发生后,各方当事人都不愿意进行协商,甚至在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之后仍然不予履行,那么此时就可以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调停。

如果各方仍然不愿接受调解,或者即便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和解协议又未能得到落实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正式的仲裁申请。

若是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依然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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