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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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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911人看过
导读:需要。股权确认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确认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吗

一、股权确认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吗

需要。

股权确认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确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股权的法律地位得以确认为期内tramit出时效之限制。

此等时效规范之期间设定约莫三年之久,自权益遭受侵害乃至义务方责任能力得以获悉或应当知晓时之日起算起。

如若从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时限,对此人民法院已经无权提供司法维护和保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需要。

股权确认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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