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4393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洗钱罪量刑标准

关于这个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通常来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犯罪者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应当被依法没收,对其本人则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需要支付洗钱数额5%至20%的罚金。如果情节较为严重,那么犯罪者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具体情况请咨询有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