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期不还能让他还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依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约定的期限按时归还所借借款。
若双方并未就此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内容模糊不清,贷款方有权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偿清欠款。
因此,当借款人逾期未按约偿还借款时,贷款方有权依法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如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则可据此提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理由。
这也就意味着,倘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之后仍未偿还借款,而贷款方直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方才启动司法程序,那么借款人便有可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从而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综合以上分析,贷款方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自身权益,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但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借款人则有权提出相应的抗辩理由。
因此,贷款方务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与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到期不还能不能堵门口
在债务到期而未及时偿还时,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深受社会广泛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因此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项责任涉及到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对方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等等。若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明确约定了罚息(也称违约金),那么根据该法典的第585条,违约者理应按约向被侵权人支付罚款。倘若约定的罚金明显低于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被侵权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增补;反之若其过高,违约方同样具有请求适当减轻的资格。然而,关于是否能够采用堵塞门面的做法作为补充性救济手段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境来做出评估。虽然确实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堵门行为是补救措施中的一种形式,并且并不违反国家法律及其禁止性强制规定与公共秩序道德准则,那么该行为或许得到许可。但若堵门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或者严重破坏公共秩序道德准则,甚至对当事方产生了额外的不必要负担或损失,这类行为就很有可能会遭到禁止。再者,如果堵门行为已超出了原本违约责任的范围,或者存在其他更为妥当的替代性补救途径,那么堵门处理便可能并不是最恰当或可取的选择。总而言之,是否具备堵门的合法性,需要经由综合考虑特定环境及法律条款而得出结论。如果堵门的行为确属合理且必要的补充性救济手段,且并未触犯国家法律及其禁止性强制规定与公共秩序道德准则,那么该行为便有望获得许可;反之,只要其中任何一项条件未能满足,那么堵门的做法就很可能无法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依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约定的期限按时归还所借借款。
若双方并未就此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内容模糊不清,贷款方有权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偿清欠款。
因此,当借款人逾期未按约偿还借款时,贷款方有权依法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如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则可据此提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理由。
这也就意味着,倘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之后仍未偿还借款,而贷款方直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方才启动司法程序,那么借款人便有可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从而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综合以上分析,贷款方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自身权益,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但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借款人则有权提出相应的抗辩理由。
因此,贷款方务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与实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