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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买房后,还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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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2076人看过
导读:夫妻通过假离婚规避购房政策中的共有财产认定时,只有婚约期间实际积累的财物才视为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实质分开,只要形式上完成合法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即告终止,但这并不改变房产等非共同期间积累财产的性质。
夫妻假离婚买房后,还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假离婚买房后,还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由夫妇联袂而成的假离婚购房之名,实际上不被认作公共财产

仅限于在婚约有效期内所积累的财物,才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假设这样两位当事人并未实际离婚,然而却是经过民政局合法程序领取了离婚证书,那么婚姻关系便自动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假离婚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夫妇二人假借离婚之名以规避债务,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方恶意串通,他们通过这个看似无害的举动实际上却给债权方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无效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的。若此类行为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依据第一百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其将自始至终无法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作为债权方的您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此项离婚行为无效,同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由夫妇联袂而成的假离婚以购房之名,实际上不被认作公共财产。

仅限于在婚约有效期内所积累的财物,才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假设这样两位当事人并未实际离婚,然而却是经过民政局合法程序领取了离婚证书,那么婚姻关系便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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