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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未交付,能否起诉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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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2134人看过
导读:买方在多次催促后,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未入住房产,购房人有权依法诉诸法院,主张解除合同并停止接收。此情况下,买方有权索赔因违约导致的全部损失,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房子未交付,能否起诉退房

一、房子未交付,能否起诉退房

针对尚未交付入住的房产,若经过买家多次敦促但卖房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的话,那么该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除合约并停止接受房屋。

在此类情形下,购房者将能够请求卖房人对其因此产生的各类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子未交付要交物业费

1.未交付房屋的业主无需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2.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已竣工但仍有待售或尚未正式移交给物业买受方的物业,其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应由该建设单位承担并进行先行缴付。3.若业主已经成功收房,即使目前暂无居住需求,亦需依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针对尚未交付入住的房产,若经过买家多次敦促但卖房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的话,那么该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除合约并停止接受房屋。

在此类情形下,购房者将能够请求卖房人对其因此产生的各类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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