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时候判刑可以取保候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均可在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条件下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首先是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行为;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案件;再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因此,当上述四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出现时,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什么时候判刑能取保候审
关于是否能够申请取保候审,请注意,这种法律程序仅适用于法院判决前的情况。当犯罪嫌疑人符合特定条件时,他们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然而,一旦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便不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取保候审了。因此,务必充分理解,取保候审仅适用那些被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并且并非所有罪犯都可行使此项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均可在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条件下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首先是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行为;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案件;再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因此,当上述四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出现时,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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