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该如何处理
在离职之时未获得应有绩效薪酬的员工,完全有权利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经由劳动监察部门强制执行,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应得薪酬,如若逾期仍未付款项,用人单位将被处以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惩罚性赔偿金;
在这同时,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让法律为自己的权益提供最后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辞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怎么办呢
若劳动者在离职之后发现原就职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则该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劳动监察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
若逾期未支付,劳动监察部门还可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至100%范围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赔偿金。
同时,劳动者还可选择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若有离职员工未能如愿领取其应得之绩效薪酬,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并得到承认。为此,他们有权依法向劳动监察机构提出诉讼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敦促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若逾期仍未支付拖欠之款项,则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罚款比例高达应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百。除此之外,这些离职员工还可以选择进一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他们的权益能够得到公正、公平且最终的裁定与维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