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关系成立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申请劳动关系成立的仲裁时效是一年,而且是从劳动者本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的当日就开始计算的,中间因为用人单位的恶意阻挠而被耽误掉的时间不计算在其中。
可是当这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消失了以后仲裁时效将继续计算,因为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关系需要多久
申述者若欲向劳动关系纷争裁判机构提起仲裁,其法律有效期为一年,起算日期为被告知或应知自身权益遭受侵犯的那一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对该申请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庭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过程,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限期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完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有效性,仲裁期限为一年,并需从劳动者本人明确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因用人单位蓄意施加阻碍所导致的延期,均不予纳入仲裁时限之内予以考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