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打官司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判
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无法表达出对于养育子女的积极意愿,那么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将会综合评估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依照保护未成年人子女权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法院亦会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因此,在无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从子女的最大利益出发,综合考量诸如家庭环境、经济状况、情感依恋等诸多因素,从而作出最为恰当的抚养权归属判定。
倘若原被告双方皆无法为子女提供适宜的抚养条件,法院甚至可能会征询其他亲属或监护人的意见,以期为子女创造更为良好的成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打官司流程及费用
在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获得法院批准之后,接下来的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事人需依法向被告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诉讼申请书,阐述清晰的诉求和理由。
其次,法院会对该诉讼进行细致且正式的审查,一旦接纳了当事人的申请,便意味着法院正式受理了相关案件。然后,该案件会被移交至法院的民事审判部门,由民事审判员负责进一步处理及审理。
紧接着,法院将向争议双方发送正式的传票文件,以便他们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席法庭审理。在此期间,法院会尽力协调双方,希望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将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准许离婚或者不同意离婚的判决。关于离婚诉讼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每宗案件所需的费用为人民币50元至300元不等。但是,若请求法院协助评估、分割夫妻共有的财产,财产总价值低于20万元时,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
然而,当财产总值高于20万元时,将需另行按0.5%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费用会因财产分割与否而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涉及离婚诉讼事务的过程当中,假设夫妻双方均表示无意愿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在此种情形之下,法院将会秉持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考量并比较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状况与条件,最终做出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裁决。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法官将会充分尊重大力尊重子女自身的真实意愿。假如夫妻双方都无法适宜地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司法机关有可能会征求其他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意见建议,从而通过此种方式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够获得健康、稳定且优质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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