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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中如何区分一般处罚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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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1669人看过
导读:危险驾驶罪的处罚依据行为的严重性和损害程度。轻者如醉酒驾车、超速受较轻惩罚;若引发重大事故、伤亡或恶劣情节,处罚将加重。如致一人以上重伤或死亡,将面临严厉刑事制裁。
危险驾驶罪中如何区分一般处罚和加重处罚

一、危险驾驶罪中如何区分一般处罚加重处罚

危险驾驶罪所施加的处罚区别主要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所带来的损害程度来进行衡量。对于那些尚未引发严重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如醉酒驾车超速行驶等,常常会受到相对较轻的惩罚措施;

然而,若是这些危险驾驶行为在公共道路上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了他人人身伤亡亦或是存在着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相应的惩罚力度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举例来说,倘若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了一人以上的重伤甚至死亡,那么犯罪者将很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危险驾驶犯罪的惩处标准,主要取决于其行为的性质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程度。举例来说,如果情节轻微,比如仅仅是饮酒之后驾车或者行驶速度超过应当限制的范围,那么相应的刑罚也会相对较轻;然而,如果此类行为造成了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那么处罚力度将会大幅度提高。例如,在造成一人以上的重伤甚至死亡等极端情况下,涉案人员将会面临极为严格的刑事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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