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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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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2091人看过
导读:贪污受贿罪行表现为勒索贿赂和违法接受贿赂。前者指公职人员主动索求经济利益,后者为非法收受财物并提供便利。犯此罪者将受罚,贿赂金额及犯罪情节决定处罚程度。勒索贿赂者将受更重制裁。
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一、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关于贪污受贿罪行,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种,勒索贿赂行为,这是指犯罪分子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主动以不正当手段向相关人员寻求经济上的利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道德准则。

第二种,违法接受他人赠予或者贿赂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在未得到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不自觉地收受并保管他人给予的财物,同时为对方提供某种便利或服务,这种行为同样构成了贪污受贿罪。对于那些被判定犯有贪污受贿罪的人,将依据他们所获得的贿赂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分子采取了勒索贿赂的手段,那么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罪的表现在哪些方面

关于贪污罪的客观行为方面,可以划分为两个具体且常见的类型:

首先,行为人通过其职务上所拥有的特定权力,向他人索要财务资源。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索贿”,具体表示出受贿者以直接或间接等方式,主动向赠予方提出捐赠要求。

其次,在贪污犯罪中,还存在着行为人借助职务之便,接受他人的贿赂并为他人提供相应的利益回报的情况。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收受贿赂”,即赠予方以各种手段主动进行贿赂,而受贿者则往往处于被动状态,接受他人的财物馈赠,并为赠予方谋求利益。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贪污受贿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了勒索式的贿赂以及非法性质的接受贿赂。在前述两种情况中,勒索式贿赂是指公职人员积极主动地向他人索取经济方面的利益;而非法接受贿赂则是指未经合法程序而收取财务,同时还为行贿方提供相关的利益帮助。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将会面临法律的惩处,具体的惩罚力度则根据其所涉及的贿赂金额以及犯罪的详细情节进行裁量。值得注意的是,实施了勒索式贿赂的罪犯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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