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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配合营业执照能延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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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2209人看过
导读:当公司营业执照临近到期,若股东间无法达成共识以维持公司运营,股东们有权决定解散公司,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清算。然而,一旦营业执照被吊销,不论是工商企业还是个体经营者,均不再具备合法经营的资格。这意味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实体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否则将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对于公司而言,及时续展或妥善处理营业执照的到期问题至关重要。
股东不配合营业执照能延期吗

一、股东不配合营业执照能延期吗

公司营业执照即将到期之际,倘若股东未能达成共识同意继续运营该企业,股东便有权解散公司,进行必要的清算流程。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均不得再度开展业务活动。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股东不配合怎么踢出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公司股东关系,我们无法直接阻止或排除某个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权,通常情况下,大股东仅能与其他持有较少份额的股东进行协商,并尝试就收购其所有权的事宜达成共识。在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标的股份进行转让的情况下,若存在多种等同条件,那么其他合法股东有权优先取得拥有该权利的机会。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类型的企业,符合条件的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让他们所有或者部分的股权的。

同时,如果某位股东选择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给公司外的人士,他们必须经过剩余的其他股东超过一半人数的同意,才能实现转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倘若公司法人章期限即将届满,而全体股东在保持公司正常运作方面未能达成共识,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享有解散公司的权利,并需依照相应法规对其进行清盘结算程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法人章被撤销,无论是营利性工商企业抑或是个体经营者,都无法再继续以合法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这就意味着任何被撤销法人章的实体都必须立即停止所有现有商业活动,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之风险。因此,对各个公司来说,适时地更新法人章或者妥善处理法人章期限问题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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