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情况下保险拒赔
1.未能按时交付保险费用。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需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方能正式生效;自此以后,投保人须按照合同约定,逐期支付保险费用。若逾期未交付且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则保险合同效力将暂时终止,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2.未尽到如实告知之责。保险合同乃是一份以诚信为基础的法律文件,在签订合同时,投保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如实陈述相关信息。若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那么在出险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例如,某位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刻意隐瞒了患有乙肝的事实,然而一年后却不幸被诊断为肝癌,此时保险公司便有权依据合同条款作出拒赔决定。
3.保险事故并不符合保险责任范畴。例如,被保险人投保了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当其因患病而需要住院治疗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由于该险种并未包含医疗保障责任,因此被保险人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事故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公司不承担合同约定以外的责任。
二、什么样的情况才会刑事拘留
涉及被刑事拘留的七种情况如下所示:
首先是正在筹划进行违法行为或已经实施非法活动且在稍纵即逝间即刻被查获者;
其次是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以确凿的罪行指控者;
第三类是在居所或居住场所中涉及到犯罪证据的搜寻与查找者;
第四类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者;
第五类是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嫌疑人;
第六类是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不明的涉案人员;
最后一类则是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涉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1、如未能按照期限及时缴纳保险费用,将导致合同效力暂时中止,若在此期间发生任何突发事件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2、如果在投保过程中对关键信息有所保留或未能真实反映事实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提供理赔服务。例如在明知自身患有乙肝而故意隐瞒实际情况以期望购买此类癌症类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拒绝支付相应赔偿金;3、当保险事故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范围时,例如某些分红型保险产品并未包含医疗保障项目,那么在遭受住院治疗等相关损失时,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