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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不发货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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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2493人看过
导读:在支付未收货的纠纷中,若商家故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货款,可能构成诈骗罪,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规的刑事制裁。而商家因失误未按时交货,通常视为违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诉讼或律师函。
给钱不发货属于诈骗吗

一、给钱不发货属于诈骗吗

在发生支付款项却未收到货物的纠纷中,若商家存在故意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误导消费者,诱使其因误解而自愿交付财产,那么该行为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处以罚金

然而,若商家仅是出于失误而未能按时交货,此种情况往往会被视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可以采取法律方式予以解决,例如发起诉讼或向律师发出律师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给钱不收钱构成受贿罪吗

对于个人擅自将公物据为己有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其并不符合受贿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该公物原本属于国家公务员手中、并被其以非职务之便私自挪作他用,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贪污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反之,若该公物并非由国家公务员所持有,而是由其他非国家公务人员私自占用,则此举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值得注意的是,受贿罪的核心特征在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取财物,并以此为交换条件为他人谋求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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