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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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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1363人看过
导读:1.物指具有特定性质的物质财富,如土地、房屋、森林和交通工具等。 2.智慧成果则涵盖更广泛,包括知识产权、作品、专利和发明等智力劳动成果。 3.行为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达到特定目的而进行的有意识活动,包括纳税、征地、交通肇事等,具有积极和消极双重性,如纳税与不纳税。
行政复议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1、物之概念指向特定性质的物质财富类别,例如土地、房屋、森林以及交通工具等均包含在内。

2、智慧成果所涵盖的范畴则更加宽泛,它既包括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也包括诸如作品、专利、发明等等一系列智力劳动创造出的成果产品。

3、行为在法学理论中的定义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而进行的有意识地活动,这个范围非常广泛,从日常生活中的纳税、征地交通肇事乃至打架斗殴等行为都属于其范畴。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行为具有双重性,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例如纳税与不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的期限过了怎么办

当行政复议的法定时限已经过去后,当事人通常将无法再度提出相关申请。

然而,若诉讼期间尚未结束,则当事人仍然有权利根据法律条例向上诉法庭递交行政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遵守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限规定。若您对行政机关所作处罚存在异议并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诉讼期间应是从您得知或应该知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1.物产,是指那些具备特定属性的物质财富,例如土地资源、房产物业、森林植被以及各种交通运输设备等等。2.相对而言,智慧成果的涵盖范围更为宽泛,主要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各类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专利技术以及创新发明等,这些都是人类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宝贵财富。3.行为,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相关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过程,其中包括了诸如缴纳税款、土地征收交通事故处理等诸多方面,这些行为在性质上既可以表现出积极的一面,也可能存在着消极的影响,比如纳税行为与逃税行为之间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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