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处理修车费用谁付
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针对受损害机动车的维修费用,可以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审慎评估。依照保险公司的评估结果作为维修以及赔偿的基准。倘若,对保险公司的评估结果心存疑虑,完全可以参照我国法律法规,请求交警部门联系物价管理部门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公平估价,并按照物价部门的评估结论进行相应的赔偿。若在赔偿事宜上双方存在分歧,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依法享有诉诸法院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如下所述:
1.对暂扣车辆的期限为20天,如需延长,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再增加20天;
2.对于责任认定的时间,轻微事故为5天,一般事故为15天,而重大特大事故则需要20天;
3.在进行伤残评定方面,所需时间为15天;
4.关于赔偿调解的时长,规定为30天;
5.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最长可达18个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在路面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到损伤的车辆需要维修,而这部分的维护成本可以交予保险公司进行严谨的评估,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相应的理赔工作。如果车主对此存在任何疑惑或质疑,那么也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寻求相关交警部门协调联系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公正合理的价值评估,并按照由评估得出的最终结论来进行赔偿事宜的处理。若在此期间,双方始终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共识的话,他们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交赔偿申请,以获得公正的裁决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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