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贷款的债务怎么处理
关于夫妻间债务问题的解决途径涉及到协商、和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个环节。若所负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债性质,则需由夫妻双方面对还款责任。在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可自愿协商寻求合适的还款方案。而当夫妻关系走向破裂并进入离婚流程时,原有婚姻期间形成的贷款债务亦应遵循特定的规定予以妥善处分。具体而言,如下几点将有助于理解这一过程:
首先,倘若在离婚过程中出现尚未还清的贷款之债,其债务处理方式将依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加以明确;
其次,对于原属夫妻合资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理应在离婚之后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至于离婚后剩余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或者财产分配结果导致各自所有的情况,双方应商议确定适当的还款策略;若协议无果,最终仍须由法庭作出相应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一方死亡能不能办房产证
关于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事宜,夫妻双方并非必须同时在场。在此过程中,夫妻其中一方即可代表另一方进行申请文书的签署及提交工作,无需双方共同参与。但如需在权利证书中列入双方姓名,则负责签署的一方务必携带另一方的身份文件、已婚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维修基金的发票以及购买物业的交易合同,以备手续审核所需。
针对自然人死亡且留下遗嘱的特殊情形,被继承人的财产应按照逝者的遗嘱执行继承分配。因此,对于已经辞世的夫妻一方,倘若其在生前依照法律程序设立了有效遗嘱,明确将自己名下部分房产赠与给尚在世上的伴侣为遗产,只需现存的配偶依据法律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明、遗嘱文本以及包括死亡证明书及房屋产权证件在内的完整证据材料,便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依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从而实现房产权益的正式转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夫妻之间产生的负债纠纷,可以采取多种有效途径进行解决,如协商、和解、申请仲裁以及发起诉讼程序等。在涉及到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所有债务均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而当涉及到财产资源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则需要双方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还款方案。此外,若因离婚事宜导致贷款债务存在疑问,则可以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若是双方共同投资所引发的债务,那么也需要两人共同承担。如果在上述两种情形中发现资产状况不敷偿付债务,同样,各方还需就如何解决此问题进行协商与制定相应的还款策略。若纠纷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最后便只能诉诸于法律,上交至法院寻求公正的裁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