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满12周岁打人犯法吗
在法律层面来说,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行为通常是违法且不被社会所容忍的,但对于年满十二周岁的儿童而言,倘若其因沉迷于暴力而导致他人遭受重大危害后果的话,除了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之外,更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的惩罚。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年龄介乎于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实施了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行为,造成受害者丧失生命或者身体极度残障的情况,而且这种过失行为情节极其严重,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正式展开刑事追责程序的,那么这些未成年人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满12周岁会判强奸罪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成年犯罪者而言,如果其在满14岁之前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不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强奸罪是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之一,因此在我国,年满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法因涉嫌强奸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这一规定的制定主要是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未成年人在刑事责任方面的特殊性与局限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行径是非法的,并不被社会大众所接受和包容。当年龄超过12周岁的儿童由于过度沉溺于暴力活动而导致他人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损害时,除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之外,还有可能遭到刑事诉讼的追究。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12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并且其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后果,同时情节较为严重,并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进行追责的话,那么他们就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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