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右转弯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如何申请仲裁
关于保险拒绝赔偿的纠纷,可按照下列情况进行申诉和维权:
首先是商业性质的保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以没有正当理由为由拒绝支付理赔款项,那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采取以下策略:
其一,与保险公司进行先行的友好协商,并就索赔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其二,寻求他们双方均信任的第三方人士或基层调解机构的协助,申请进行调解工作;
其三,若保险合同中存在仲裁条款,则应向仲裁协议中所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其四,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五,还可以选择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等其他途径。
其次,对于社会保险中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仅限于工伤赔偿),劳动者同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其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也可以请求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参与协商过程;
其二,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其三,向工会寻求帮助,由工会代表劳动者出面争取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会的要求给予充分考虑并妥善处理,并向工会做出明确回应;
其四,在一年内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其五,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如仍未能解决问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六,除上述途径外,还有其他可行的维权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右转弯和直行车相撞责任划分有哪些
关于左转弯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时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按照惯例,左转弯车辆均应礼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因此若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通常情况下将由实施转弯操作的机动车方负全部责任。
然而,涉及到如下两种特定情形,直行车辆或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一为转弯车辆已经进入拐弯流程之中时,直行车辆未给予足够重视并撞上已完成转弯操作的机动车,此时应视直行车辆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