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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保险拒赔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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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512人看过
导读:若保险公司拒赔,被保险人应研究合同确保拒赔理由明确。随后,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其拒赔原因,并提供有力证据。可向监管部门或协会投诉,维护权益。若无果,可采取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非医疗保险拒赔怎样处理

一、非医疗保险拒赔怎样处理

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采取如下措施来保障其自身权益:

首先,应当详细研究保险合同,确保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之理由已在合同内明确列出;

其次,尝试与保险公司展开沟通协调,以便更为深入地了解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背后的具体缘由,同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索赔申请的合理性;

再者,向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提出投诉,以此方式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上述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被保险人可选择诉诸法律手段,通过提起诉讼来强制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二、非医疗机构给人看病违法

对于在非执业地点进行诊疗活动的惩罚规定具体如下所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擅自开设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或者未经注册的医师进行诊疗行为的,将被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取缔,同时没收其所有违法所得以及相关药品和器械,并处以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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