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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为盗窃罪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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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1941人看过
导读:盗窃行为中,未满十六岁者不构成犯罪。涉案金额不足千元,且非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或扒窃等严重情节者,亦非犯罪。若盗窃行为社会危害性小、情节轻微,亦可能不被视为犯罪。
不认为盗窃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认为盗窃罪的情形有哪些

在盗窃行为中,有些情况是不会被判定为犯罪的。

具体来说:

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达到了法定年龄标准即十六岁,如果未及此年龄,那么他或她所实施的盗窃行为也将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其次,对于那些涉案金额不足以达到人民币1000元的情况,而且也并未涉及到多次盗窃入户盗窃、随身携带凶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严重情节时,同样也不会被视为犯罪。

最后,当盗窃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情节轻微时,也可能会被排除在犯罪范围之外。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不认为工伤的举证材料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员工所受之伤并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伤。以下列举了几种常见的合法证据形式:

首先是由医疗机构或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鉴定结论,这是最直接的证据之一。

其次,员工受伤时的现场物品,如工具、设备等,也可作为有力的物证

此外,受伤当时的影像资料,如照片、录像等,也是重要的证据来源。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数据也逐渐成为法律认可的证据类型,例如员工的工作记录、邮件往来等。

最后,员工的同事、朋友等人的证人证言,同样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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