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车处理要几天内
交通事故的处置通常需要耗费大约十天的时间。若是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性质,在查获肇事车辆及涉案司机并经过初步核对核实之后,将在大约十天内完成整个案件的审理并做出相应的决定。倘若案件中牵扯到需要进行相关检测和鉴定工作的部分,那么检验报告及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再过五天便可完成案件的审理。对于涉及到人员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前,召集各方面的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证据。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即完全由当事人中的一方由于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该方需承担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即主要由于一方的违规行为,另一方或第三方也存在违规行为所引发的事故,主要违规方需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则需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即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都存在违规行为,且情节相当,各方需共同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具体内容如下:1、可以依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对方为机动车驾驶员,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问题,当事人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如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未能按约定履行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事故车要怎么定损
在操作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事故车辆受损情况时,其处理步骤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及时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报案。
其次,在向理赔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如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以及保险单证等资料后,他们便会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以制定相应的定损方案。接着,车主应签署有关索赔单证的核验和审查,同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这两项手续中,需要双方进行必须的签字确认程序。随后,车主需到达理赔服务点下属的驻场定损点,对车辆受损害的项目进行细致的检查核实,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经过以上步骤完成后,理赔人员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任务委托单,明确维修所需的项目和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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