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可以缓发工资吗
当员工在自行离职且未办理完备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其薪酬应及时发放不可有所拖欠。
然而,若员工在提出离职时未能履行预先通知的义务,则企业有权向该员工寻求因离职所引发的实质性损害的补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以次作为理由免除发放劳动者的工资义务。若企业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调、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或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予以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员工不休年假被开除有赔偿吗
在雇主或称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当解除或宣告劳动合同到期之际,若尚未为员工安排休足其所有应享有的年度假期时,应依照员工本人当年已经工作的时间长度,衡量出其应享受未度过长的年假天数,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给该员工;
然而,折算出来的未度过假期天数如未能达到完整的一天,则无需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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