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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未发工资可以被迫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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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2814人看过
导读:您有权依法离职并追求拖欠薪资的经济补偿。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范畴,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薪资,您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将督促其支付。逾期未支付,您可申请追加赔偿。
三个月未发工资可以被迫离职吗

一、三个月未发工资可以被迫离职

您有权依法提出离职,亦享有就拖欠薪资获得相应经济补偿之权利。所谓”工资纠纷“,即指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关于薪资部分的争议问题,此乃属于劳动仲裁领域所涵盖的议题。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薪资,作为劳动者的您便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俗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由此劳动监察大队将有责任督促其限期内完成支付行为;若逾期仍然未予支付,您即可申请要求其追加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能直接离职么

若未签署正式合同的劳动者在提出辞职申请后,可立即行使离职权利。假如该劳动者刚刚踏入职场并且在公司任职时日较短暂,同样可在提出辞呈当天即时离岗。在此情形下,由于并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加以确立和约束,双方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实质上乃是一种非固定期限性质的状态。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享有随意结束此等劳动关系的权威性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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