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什么时候适用

刑事拘留什么时候适用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429人看过
导读:适用刑事拘留的情形有:预谋、实施犯罪或犯罪后被察觉;被直接指认;发现相关证据;逃避法律责任;可能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无法提供真实信息;有流窜、多次、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刑事拘留什么时候适用

一、刑事拘留什么时候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用刑事拘留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正在预谋犯罪行为、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司法机关察觉到的;被受害者或者目击此种犯罪行为的人直接指认其为罪犯的;在当事人的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证据的;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当事人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现场等方式逃避法律责任的;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以及身份信息的;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可以用手机

依据现行法规条例,针对收押于拘留所内的被拘留人员而言,其个人使用的非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现金均需由拘留所进行详细记载并予以统一保管。所有物件必须交给监管部门或拘留所代为管护,在获释之后方可领取归还。

《拘留所条例》第十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什么时候适用”,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