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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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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1670人看过
导读:欠薪罪立案标准:一,行为人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故意不支付;二,涉及金额需达到一定数额,但“数额较大”尚未明确;三,政府部门发出书面督促通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后,行为人仍拒绝支付。
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关于欠薪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行为人存在利用转移财产、进行逃匿等手段躲避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的恶劣行为,或是明知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不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

其次,行为涉及的金额需达到一定程度,然而目前尚未对“数额较大”这一概念设定明确的限定,有待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

最后,即便政府的有关部门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要求行为人偿还拖欠劳动报酬并发出书面督促通知之后,行为人仍拒绝执行,也就是说,即使受到了政府机构的干预和压力,仍然无视职责,不履行支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什么纠纷

本事件乃劳动纠纷之范畴。

依据法律规定,此类纠纷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内。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争端,则可依照法定程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从而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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