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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需要盖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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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5124人看过
导读:离职证明的法律效力需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按照相关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出具相应的证明书。未按规定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行政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需承担因此造成的劳动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因此,离职证明必须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离职证明需要盖章吗

一、离职证明需要盖章吗

离职证明须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可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务必向其开具相应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依法出具离职证明,则由劳动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且若因此而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失,还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证明需要原件吗

当劳动者离开雇主组织时,雇主须向其发放带有组织印章的书面离职证明文件的正本。这份文件应详尽列举劳动者与雇主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确切日期以及每位劳动者在相应职位所担任的角色和为单位辛勤工作的具体年数等重要信息。在雇主交给劳动者离职证明文件后,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我们强烈推荐劳动者将此份证明文件的正本妥善保存于个人手中;

2、如有必要,劳动者可以将该文件的正本提交至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核查,但如果需要上交,我们建议您提供副本而非原件;

3、如果劳动者确实需要上交原始文件或是在离职过程中遗失了离职证明原件,他们应该立即通过正式途径请求雇主给予协助并且重新出具离职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证明需要盖章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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