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劳动者有权寻求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而言,他们可选择向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提起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相关仲裁申请。
根据我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八十九条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在未能依照此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时,将面临被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惩处风险;如由此导致劳动者受到损失的,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怎么办
若企业未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契约书予员工,员工可选择向劳动监察支队进行投诉,亦或是提请劳动仲裁机构介入调解。企业未履行出具劳动合同之义务时,应接受并服从来自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如由此导致员工遭受损失或伤害,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合法的劳动合同需依法制定,严格符合法定的要素内容。其中,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持一份以备存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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