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什么前提下开始交物业费
面对符合标准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应当依法履行交房义务,整个流程需要经过一系列严谨正规的手续办理和相应文件的签署工作。换句话说,唯有当购房者亲自签署收房文件并接收具体物业之后,方可视为物业交接工作正式宣告完成。据此,通常情况下,物业费用会从验收房屋并且得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和支付。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民法典规定遗嘱能写农村宅基地继承吗
在遗嘱中我们并不建议您将农村宅基地作为继承对象写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遗产应为自然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且能够依法进行分配的财产。而那些依据法律原则或是其特性而无法进行继承的遗产,则同样不予继承。需要了解的是,宅基地乃是集体财产的一部分,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就无法将之纳入遗嘱中的内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项目的评估准则,开发商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商品房的交付,其中包括,提供完备的手续以及签订规范的文字性文件。购买方必须由其本人亲笔签字确认收房文件后,并办理实际的物业接收手续,才能被视为正式完成了交付行为。因此,物业费用通常是从购买方成功接受房屋所有权并开始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之后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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