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严格规定下,被正式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仍然有机会进行取保候审的程序办理。法律明确指出,如果符合特定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或是可能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情况;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均可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批捕了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正式批准逮捕之后,仍然有可能实施取保候审程序。
然而,想要成功实现这一点,犯罪嫌疑人必须符合以下至少其中一个条件:
第一,他们所面临的罪行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实行独立使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如果他们被认定犯下了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名,但是在采取取保候审方式时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前提是这样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案件还没有得到最终的判决,此时也可以考虑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关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只要案件尚未做出最终判决,犯罪嫌疑人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案件的犯罪嫌疑方或者被告在满足特定情况时,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取保候审。这其中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或者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经过评估,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情况;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本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甚至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都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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