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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书下发保险拒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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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2048人看过
导读: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方有权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机构将依法及保险合同条款,对争议事实进行公正、审慎的鉴别与裁决,明确赔偿责任及金额。此举旨在保障被保险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争议得到公平处理。
责任认定书下发保险拒赔怎么办

一、责任认定书下发保险拒赔怎么办

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予以拒绝,则被保险方享有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诉的合法权益。仲裁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约定条款,对争议事实进行审慎鉴别与公平裁定,从而判定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及具体赔偿金额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理赔决定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仲裁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二、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于不满的责任判定书,当事人可尝试申请复议来争取成功修改。在规定中,明确指出,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持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如果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以及责任划分不够公正公平等情况的话,他们应该发出指令让负责这个案件的原机构重新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并给出新的明确的认定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倘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作为被保险人,您享有权利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将会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条款,对争议事项进行公正且审慎的审查和判断,以确定赔偿责任及其具体金额。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争议问题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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