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罪立案追诉时效满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其立案审查与追究时效设定为五年。如若此期限届满,通常情况下将无法对涉案犯罪嫌疑分子再次展开刑事诉讼程序。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在时效期间内发现新的有力证据,或者在时效期间内已被立案调查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结案,则可依据法律规定重新启动立案侦查工作。另外,倘若犯罪嫌疑分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存在其他法定情节,均可能对追诉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是否继续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由司法机关依法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立案怎么达到情节严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开设赌场罪,如果存在如下任意一种情况,则被视为情节严重:
首先,抽头渔利的总金额累积超过人民币3万元;
其次,参与赌博所涉及的赌资总额累积达到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
再次,实际参加赌博的人数累积多达120人次或者以上;
第四,在搭建赌博网站之后,再通过向他人提供组织赌博的服务,违法所得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3万元;
第五,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违法所得的总金额同样超过人民币3万元;
第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人,并由这些下级代理人接受投注;
第七,招揽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活动;
最后,其他任何被认为是情节严重的情况。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国,涉及开设赌场这一犯罪行为的刑事诉讼时效设定为通常情况下为五个年度。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将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诉讼追究。然而,在特殊情况之下,例如新证据的出现或者在时效期间内已经启动了案件调查却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重新启动相关的调查程序。同时,犯罪嫌疑犯的自首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特定情节,也有可能对时效问题产生影响。在具体实践过程当中,是否应当追究法律责任还需要综合考量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由司法机构根据这些因素作出最终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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