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强制执行找不到人也没有财产怎么办

强制执行找不到人也没有财产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2734人看过
导读:在面临强制执行对象无法寻觅以及其名下无可供执行之财产的情况时,您有权利向执行庭庭长或法院领导提出相关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步骤,首先需递交相关申请文件,随后等待法院的受理审核,如存在异议,还可申请复议;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权益实现。
强制执行找不到人也没有财产怎么办

一、强制执行找不到人也没有财产怎么办

在面临强制执行对象无法寻觅以及其名下无可供执行之财产的情况时,您有权利向执行庭庭长或法院领导提出相关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步骤,

首先需递交相关申请文件,随后等待法院的受理审核,如存在异议,还可申请复议;在此基础上,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权益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没有钱的对配偶会有影响吗

关于强制执行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其对配偶的影响程度需依据实际案情进行深入剖析与妥善处置。

第一种情况是:

若该案件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中存在夫妻双方均有明确签字认可或其中一方于事后予以追认等共同意愿表达的情形;

亦或该债务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某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那么此类债务将被判定为夫妻共债。

在这种情况下,配偶也须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另一种情况是:

当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担的债务,虽然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但未被确认为夫妻共债的,那么这类债务并不牵涉到配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制执行找不到人也没有财产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