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已婚状况下的还款协商阶段,前述债务若于婚龄期间被投入日常家庭生计使用,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其已构成夫妇共有的负债。
夫妻共有债务理应通过夫妇共有资产进行偿还。
然而,若其中一位配偶在婚姻持续期间内,通过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则不应视为夫妇共有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前债务婚后债务人死亡是否需要配偶偿还
若在婚前发生的债务在婚后债务人意外离世,需否由其配偶进行清偿,具体结果取决于多个因素。
首先,应判断该笔负债是否为双方步入婚姻殿堂后用于共度美好时光而欠下的款项;
若是如此,那么这部分债务须被认定为双方共同的义务,即应该要求其配偶进行偿还。
反之,若该项债务的产生并非为了婚后共享的经济利益,但债务者在离世之后,其配偶却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其财产并进行了继承,此时便应当以所继承的财产为上限来负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最后,若该笔婚前债务既非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所需,在债务人身故后其配偶亦未继承任何遗产,那么此种情形之下便无需其配偶承担清算偿还之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债务婚后共同偿还离婚怎么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