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欺凌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校园欺凌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应该明确指出,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实施校园欺凌的当事人未满十二周岁的年龄段,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仅需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若实施霸凌行为的当事人已年满十二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年龄阶段,那么他们将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只有在致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导致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极为恶劣的情况下,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并进行追诉后,这些人才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校园欺凌构成犯罪要承担哪些责任
校园欺凌一旦形成犯罪行为,将面临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以及刑事法律责任等多重追究。
对于不足八岁之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将亲自代为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未满十四周岁之人,则无需承担任何行政法律责任;
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未至十八岁年龄段者,需依据具体情况承当相应行政法律责任;
已然年满十六周岁且触犯相关刑法条款者,必须承当刑事法律责任。
此外,已满十四周岁但低于十六周岁之学子,若在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重大犯罪案件中被认定有过失,亦须担负刑责。
同样地,已满十二周岁但不足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如若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并导致他人或自己死亡,或者用极端残忍的手段使人重伤甚至致残,情节异常恶劣,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时,也应负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校园欺凌构成犯罪的,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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