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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讼时效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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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2687人看过
导读:诉讼时效超过三年意味着在法定三年期限内,若未提起诉讼,将失去通过法院寻求民事权利救济的机会。根据我国最新《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已延长至三年,此变革对民事诉讼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什么是诉讼时效超过三年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超过三年

关于“过三年诉讼时效”的含义,实际上代表着在提起诉讼之前,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民事权利的法律救济途径——诉诸于人民法院的诉讼时效,已由原先的两年延长至如今的三年。这无疑是我国在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立法变革之一。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什么是诉讼离婚

所谓之诉讼离婚,即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要求与另一方解构婚姻关系的法律诉讼

此概念指代的乃是夫妇间在否决离婚事项上未能达成共识,而因此诉诸于人民法院以寻求调解或者判决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是诉讼时效超过三年”,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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