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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去世,另一方和儿子怎样办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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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1884人看过
导读:配偶去世后,其房产处理需先查看遗嘱。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依法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处理过程包括房产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继承登记。先评估房产价值,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接着进行房屋测绘,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领取新房产证。
一方去世,另一方和儿子怎样办理房产

一、一方去世,另一方和儿子怎样办理房产

在考察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父母是否在生前已经订立了遗嘱以明确规定他们的财产分配方案。

如若存在此类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将严格按照遗嘱执行;否则,可以参照法律相关规定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协商并决定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整个继承过程需要经历房地产评估、继承公证以及申请产权登记等环节。具体如下所述:

(1)房屋评估:必须先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拟继承的房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需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业务,领取相应的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需要根据有关法规向房地产业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拿到相关测量报告或者附图,为后续的产权登记手续做好准备。

(4)继承登记:申请人应携带房产所有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文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继承登记手续。待所有资料审核无误后,便可获得已变更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一方去世,另一半有权处置房产吗

倘若夫妻其中一方不幸辞世,若是房产完全归属为尚在人世的那位,那么这位幸存者有权利去处理这处房产。

然而,若该房产是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存在的话,理应先行将合计全部财产的二分之一划归尚余生者所有,继而将剩余部分作为逝去方的遗赠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尚存者未必享有处置房产的全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方去世,另一方和儿子怎样办理房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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