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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后多久通知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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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2907人看过
导读: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立即通知被执行人,并尽量在三日内完成程序。如遇法定原因未能立案,需向申请人说明。如法院六个月内未履行执行职责,申请人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上级法院审核后可责令原法院执行或自行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后多久通知被执行人

一、强制执行申请后多久通知被执行人

在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当立即告知当事人相关情况。

此外,申请强制执行程序通常在三日之内完成。

若因法定原因未能立案,则需向申请人进行说明。

一旦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已超过六个月未依法履行执行职责,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在上一级人民法院经严格审核,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该裁决;如认为原法院有能力执行而不作为,亦可直接做出本院行使执行权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二、强制执行费用由什么负责

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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