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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要书面形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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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363人看过
导读:被继承人欲放弃法定继承权,应书面通知其他继承人。若口头表示并得到本人确认,或提供充分证据,也具法律效力。但继承程序启动后,需在财产分配前明确表示放弃,否则视为默认继承。逾期未表示,视为默认继承份额。
放弃继承要书面形式吗

一、放弃继承书面形式

若被继承人选择放弃其法定继承权,应通过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明确表达这一意愿。

然而,若该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由口头表述并得到本人确认,或者能够提供其他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那么这种方式也应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声明。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继承程序正式启动之后,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必须在财产分配和处置之前做出明确的放弃继承的表示。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有所表示,将被视为默认继承相应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权能撤销吗

可以,但是有时间和条件限制。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放弃继承要书面形式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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