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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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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5 · 1586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方与预购方共同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规定预售方按期将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预购方支付定金或购房款并接受商品房。此合同遵循《民法典》规定,违约方需承担法律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有效吗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有效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一定程度之法律约束力,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均需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主要内容是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旨在约定,预售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将待建设完成后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预购方所有;而预购方则须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时接受预售方所提供的商品房。

此类型合同无疑属于一种契约关系,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能退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有效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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