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购房定金是否能退
十分抱歉,我们必须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情形来确定是否能够退还房款的保证定金。
首先,假设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中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去签订正式的购买合约,或者是在正式签约之时,他们对认购书中已经确定的诸如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主要条款提出了异议并且试图修改这些条款以至于最终无法顺利签约的情况,此时上述行为将会被视为违约行为,那么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会得到退还。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之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了其他的第三方,从而导致购房者无法顺利地完成正式签约的过程,那么开发商应该以双倍的金额返还给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
再者,如果开发商没有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是因为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买合同,甚至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合同本身失去了法律效力,那么开发商就有责任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同时还需要赔偿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接下来,如果双方只是因为正式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中的某些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但是这并不影响到认购意向书的内容,从而导致正式签约失败的话,那么双方都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最后,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主要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是约定得不够清晰,那么如果双方在这个问题上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话,开发商也应该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总的来说,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并非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不当行为所引起的,那么开发商就有义务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定金是否可退
如果买房者交了定金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债务,比如中途不想购房了,其定金是无法退还的。
如果是买房者付了定金,而收购定金那方没有履行约定,导致商品房出售合同无法订立,那么收购定金那方应把定金退还给买房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预购房定金是否能退”,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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