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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证据不清,但是有第三个人证,会被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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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2482人看过
导读:在强奸案中,若证据模糊,仅有人证,拘押时间最长可达37日。通常,刑事拘留为3天,如需逮捕需提交批捕申请;特定情况下可延长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天。
强奸案证据不清,但是有第三个人证,会被管多久

一、强奸案证据不清,但是有第三个人证,会被管多久

倘若被指控犯有强奸罪,然而证据并不充足,则拘役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通常来说,刑事拘留的期限定为三天,若在这三天之内公安机关发现需对被告进行逮捕,便应提交准予批捕的申请;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延长至最多四天;不过若是涉及到流动犯罪或多次犯罪,或者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则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案证据不足怎么办

强奸案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的,可以依法进行补充侦查

2、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后,认为强奸案件证据不足的,可以责令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奸案证据不清,但是有第三个人证,会被管多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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